4.评估工作的20字方针是什么?
答: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5.评估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和标准,按照评估方案(《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通过系统地搜集学校的主要信息,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作出判断,形成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评估结论。核心任务是建立三个体系:学校的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体系;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体系;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监控和评估体系。
6.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答:⑴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新时期教育方针、《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⑵教育科学依据:遵循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规律,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⑶管理科学依据:遵循高等教育管理、评估理论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管理、评估理论,重视全面质量管理和系统方法在高职高专教育管理实践中的应用。⑷工作依据:教育部制定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
|